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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石化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来源:气体检测仪厂家 2022-07-21 17:27:48 点击:52

SH《石化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重要规定:

1)第3.0.七条检测器应布置在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第3.0.8:可燃气体检测器有效覆盖水平面半径,室内7.5m,室外宜为15m。在有效效覆盖面积内设置检测器。有毒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应大于室外2m,室内不宜大于1m。

3)第3.0.9条:应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场所,宜采用固定式;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

4)第3.0.第十条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为相对独立的仪表系统。

5)第4.1.2: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设备区域,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之间的距离不于2m;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之间的距离不于5m,有毒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应小于1m。

6)第4.1.3条:当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每隔15m可设置一台检测器,检测器距任何释放源不得超过7.5m。有毒气体检测器的释放源不应大于1m。

7)第4.1.5五条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在封闭或半封闭的工厂内,检测器应设置在释放源上方,检测器应设置在工厂最高点易于积累的可燃气体处。

8)第4.3.四条检测器应设置在检测器有效覆盖面积内的以下场所:

①液化烃/或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可能积聚可燃气体能积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坑水沟最低处的地面。

②甲类气体和有毒气体类气体和有毒气体。

9)第6.1.1: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器,其安装高度应距地板(或地板)0.3∽0.6m。

10)第6.1.2条: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器,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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